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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区县(自治县)2008年度城乡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评价要求:提供用于“畅通城市”的资金计划、来源、以及实际资金拨付情况等。
  (二)城市道路建设
  1、市级为业主的道路建设区级配合情况
  符号:C3
  定义:由市级部门和单位作为项目业主负责实施的城市道路,区级按照“市区共建”模式,在征地、拆迁及附属设施搬迁等方面的配合工作情况。
  主要评价内容:l)按期完成征地工作;2)按期完成房屋拆迁工作;3)按期完成构筑物与市政附属设施搬迁工作;4)按期完成绿化植物迁移工作;5)被拆迁企业和群众的不稳定事件发生率低,处理情况良好,未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
  单位:无
  表3 市级为业主的道路建设区级配合情况分级表

评价标准等级

C3

满足五项

满足四项

满足三项

少于三项

指数

[85,100]

[70,85)

[70,60)

[0,60)


  评价要求:提供道路建设相关征地拆迁及附属设施搬迁等的计划数量及实际完成数量,了解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及相关补偿费用等有关情况。
  2、区级为业主的道路建设完成情况
  符号:C4
  定义:由区级部门和单位作为项目业主负责实施的城市道路完成情况。
  单位:%
  表4 区级为业主的道路建设完成情况分级表

评价标准等级

C4

[90,100]

[80,90)

[70,80)

[60,70)

[0,60)

指数

[90,100]

[80,90)

[70,80)

[60,70)

[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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