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工作
一是建立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量化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狠抓落实,并将其应用于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管理之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二是要求各区县、施工企业、项目部分层次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农民工等一线工人对《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图例》认真进行学习,尽快做到熟练掌握运用;三是召开全市和各区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场会,积极培育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2008年每个区县至少要培育1~2个示范工地;四是健全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年度评比表彰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农民工、三类人员、监督员”三个层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从安全管理层到施工一线操作层,层层夯实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一是以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为重点,在81所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在符合一定工程规模的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让更多的一线施工人员接受教育培训,采取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培训方式和手段,以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和权利义务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坚决避免走过场和流于形式,真正让参加培训的人员学得好、记得住、用得上;二是认真开展三类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对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加人力、物力投入,扩充教师库,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三是针对区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变换频繁、安全管理经验不足、综合素质偏低的特点,将定期分批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安全监督员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区县建筑安全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四是开展农民工“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开展“平安卡”管理应用培训,力争通过3-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
(五)依法强化建筑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作用,严格实施行政许可赋予的职责。一是严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关和三类人员的考核关,严格准入制度;二是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巡查并作好记录,防止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清出制度;三是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检查频率,要特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四是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的延期、换证工作。狠抓建筑安全生产源头控制,切实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责任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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