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筑工地进出口设置及进出口道路硬化情况,场内车辆转运道路硬化情况;
7、建筑物外整体脚手架使用全封闭安全立网,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扬尘情况。脚手架钢管漆成统一颜色及安全立网保洁情况;
8、进出口、场内冲洗设施配备情况;
9、施工现场防止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
10、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包括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休息亭等搭设情况;
11、原有地下管线设施保护情况;
12、便民安全通道、安全导向标志设置等交通组织情况。
四、实施步骤及措施
采取先重点抓、后集中抓,全面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进行全面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2008年3月15日至3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时间、目标、步骤、措施和要求,动员部署相关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意义和目的,充分调动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2008年4月1日至5月10日为排查整改阶段。在主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各区县建委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摸底自查,摸清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数量以及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统计登记。同时,对所管辖的工程进行拉网排查,逐一检查,特别是对主城区主干道及奥运火炬传递沿线的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的建筑工地要建档立案,填写《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统计表》(见附件),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形成高压态势,逐步规范文明施工行为。
(三)2008年4月20日至5月20日为重点督查阶段。根据前两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市建委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小组,对各区县的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落实及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主干道两侧、人口密集地区及奥运火炬传递路线沿线的建筑工地,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四)2008年5月20日至5月31日为总结评价阶段。对此次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广泛推广,对工作开展的好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做的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效果,切实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