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渝建发〔2008〕43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工程建设活动对市容市貌和市民出行造成的影响,促进建筑工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经研究,市建委决定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各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为目的,以减少和杜绝环境污染为目标,全面、深入的开展以“健康环保搞建设、清新靓丽迎奥运”为主题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控制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崭新的面貌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实效,市建委成立以丛钢副主任为组长,市建委建管处、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和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工作。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重点
主城区及奥运火炬传递沿线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均应达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他区县(自治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适时推进。
(二)主要内容
结合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项目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落实各项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交通组织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
2、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设置情况;
3、施工围挡搭设情况。贯彻落实市建委《主城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围挡型式及实施要求》的情况;
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施工标志图牌设置情况;
5、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构配件等物料堆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