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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08年建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12、进一步从城乡统筹发展来认识标准定额工作,注重发挥标准定额的调控性作用。以“08标准定额宣贯年”为契机,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法制体系、工程计价依据体系、要素价格及指标指数发布体系、造价咨询机构及执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的完善,加强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加强公共政策的研究,完善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制度,推进建设标准编制和管理机制的转变。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为重点,加强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计价所需各类指标、预测指数的制定,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依据。进一步完善考试、培训、注册和继续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造价工程师的整体素质和工程造价信息化水平,加强新形势下标准定额管理队伍的建设,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水平。
  13、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充分发挥网上建管平台的作用,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的“电子地图”,进一步整合建筑市场监管、质量监督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等信息系统,调整完善远程监控系统、安全监督系统、人员监管系统、诚信建设系统,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传递迅速,避免重复投资。二是配合建立农民工“平安卡”制度、建造师注册等单项建管工作,研发相应管理软件。三是引导建筑企业进行信息化技术改造,推动建管信息化与企业信息化的有机结合,指导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服务行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行业的信息化发展。
  14、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建筑综合执法水平。一是整合监管与处罚资源,强化执法总队与建管各站室的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站室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执法总队调查处理情况,研究解决执法巡查和行政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通过执法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建筑执法工作。合理细化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研究制定合并处罚规定,减少执法的人为干扰,体现执法公正、公平。三是加强巡查,热情服务。重点加大对土石方工程、公建装饰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工程现场的巡查,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15、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工程监理在行业发展中的定位,积极探索建立一条适合我市实际的工程监理发展道路。全面实施监理合同备案工作,逐步规范监理收费,保障监理企业合法利益;加强对现场监理行为的规范和检查,落实监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充分发挥监理在建筑质量安全中的作用;深入研究监理队伍现状,努力提高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合格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职务的认定方式,从制度上促进监理队伍结构的改善和素质的提高,实现监理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开展一次监理行业大检查,促进监理行业加强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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