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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08年建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8、进一步推进技术进步,提高建筑业科技含量。一是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及项目管理上,加大对其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的要求。二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尽快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技术和工艺。发展培育市级工法,年内集中组织一次申报市级工法的培训及评审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加快成熟稳定、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四是积极培育市场对新技术的有效需求,引导预拌砼、预拌砂浆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建筑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五是加大实施建筑节能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各方执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认真执行相关程序,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
  9、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管理。加快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加快建筑业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在资质管理方面,以培育发展特级企业和劳务企业为重点,加速实现企业组织结构、专业结构、人才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协调发展。实施建筑业“做大做强”和“做专做特”战略。以主业为基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力度。建立健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的基础数据库,实现市、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与交通、水利等专业部门的信息链接,及时采集建筑市场各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发布办法,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10、实施对外开拓战略。一是积极调整外出建筑劳务结构,力争形成专业门类齐全、专业比例合理的劳务企业群体。二是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和鼓励大中型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采取积极措施,将原来具有一定实力的施工队伍转变成劳务分包企业,扩大输出规模,增加经济效益。三是要抓住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有利时机,在重点区域、重点城市、重点企业进行宣传推介活动,引导我市施工企业向周边地区发展,发挥我市企业的专业优势。四是加强对外建管机构的管理。驻外建管机构要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开拓市外建筑市场的协调指导,协助企业进行市场分析,准确把握市场定位,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切实搞好服务。五是通过政府部门牵线搭桥,积极引进国际承包商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鼓励引导有实力的建筑企业开辟国际建筑市场,扩大海外业务,进一步落实“走出去”战略。六是构建实施建筑业企业开拓市外市场的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市内外建筑市场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市场需求动态,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实时、动态的信息服务。
  11、以有形建筑市场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行为,严肃查处场外交易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对招标投标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在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标书和电子评标,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及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建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加大合同履约情况跟踪调查力度,增强招标后的检查与服务;加强对区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着力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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