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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申请人通过受聘建筑业企业提出申请,申报程序按照《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07]178号)规定执行。
  (一)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建造师(项目经理)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使用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登录“重庆市建造师(项目经理)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选择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经理,网上填报业绩。填报完毕并检查无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以下简称《企业汇总表》)。
  (二)书面材料申报
  1、已粘贴一寸免冠照片的《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均需复印);
  4、未竣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 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工程质量报监证明(反映工程报建编号、施工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等;
  (2) 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经理的任职文件;
  (3) 承包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双方用印和签字的页面。
  5、已竣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经理的任职文件;
  (2)承包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双方用印和签字的页面;
  (3)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6、已申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注册的人员,凡经市建委审核同意,并已上报建设部的,不必再报送业绩资料。
  7、《企业汇总表》一式三份。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当根据自身工程业绩情况,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防水、防腐、消防、建筑智能化等专业企业的人员可申请相近专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提交书面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的,应提交书面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材料附件一式两份。
  3、书面申报材料应按统一格式使用A4规格的纸张,复印件内容需清晰完整。并在申报材料封面上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工作单位”及“经办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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