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闽教职成〔2007〕61号)


福州、厦门、南平、龙岩市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意见》(教民[2006]8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我省对西藏职业教育的扶持和支援力度,促进西藏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我省一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根据我厅与西藏林芝地区教育局签订的《对口支援项目协议书》,现就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现有的计算机运用等4个专业和拟开办的供用电技术等6个专业,组织我省1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承担专业建设对口支援任务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重点是拟开办的新专业。

  二、有关中职学校要认真做好专业建设对口支援工作,包括指导和帮助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制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实训大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办法和质量评估体系等);组织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到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作短期讲学、教学指导;接纳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到学校挂职任教,参与学校开展的教改课题研究活动等。各有关中职学校要制订相关专业建设对口支援工作具体实施计划,主动加强与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的沟通和联系,保证对口支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建立双边长期的合作与交流关系。西藏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0894-5825083、13889046871。

  三、有关设区市教育局要把教育援藏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支持所属有关中职学校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督促所属有关中职学校落实对口支援任务,建立健全对口合作交流长效机制,推动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请各有关中职学校将相关专业建设对口支援工作具体实施计划于2007年12月20日前报我厅职成处(联系人:黄伟华;联系电话:87091350)备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