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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第三批项目进行省级验收的通知

福建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第三批项目进行省级验收的通知
(闽远教办〔2008〕1号)


各有关设区市、项目县(市、区)远教办: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我办定于近期组织验收组对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第三批项目进行省级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验收时间安排

  第三批17个项目县(市、县)省级验收以县为单位分批进行,每个县安排3天左右时间。各有关项目县(市、区)要按照省远教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远教办〔2006〕9号)要求,认真做好省级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2008年元月21日前将省级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校建设情况表及项目学校变更报表报我办招标采购与检查验收组(省生供办)。各县(市、区)具体的验收时间及日程安排由我办招标采购与检查验收组另行通知。

  二、验收工作的组织

  1、省级验收组按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有关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我办将组织3个验收组分赴各地开展验收工作,每个验收组成员6人左右。

  2、为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公平和公正,验收组将按有关要求严格进行评估验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影响验收人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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