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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秋季免费教科书退款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秋季免费教科书退款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教财〔2008〕12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2007年12月,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秋季国家免费教科书退费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07]234号),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将2007年秋季国家课程的免费教科书金额退还学生,并于当月将资金全部拨付到各县(市、区)专项资金特设专户。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根据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目录和定价标准,测算本县分年级退款金额,按照学校的实际学生数将国家课程的免费教科书退款资金足额拨付到农村中小学校,确保做到每位学生“收多少,退多少”。免费教科书资金结余结转到各市、县(区)“两免一补”专户,用于以后年度免费教科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2005]6号)精神,2007年秋季应退款的国家课程必设科目的教科书,小学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的教科书;初中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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