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
1、安排了质量工程的项目经费。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从2007年至2011年,五年间共筹集质量工程项目经费1.5亿元,其中省教育厅安排9000万元,省财政厅安排3000万元,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安排3000万元。2007年,我厅下达了质量工程专项建设经费3000万。在此基础上,省财政根据质量工程的实施和财力情况,再争取追加项目建设经费。
2、制订了质量工程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制订了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各校加大了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目前,19所本科高校已向我厅报送了本科质量工程的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多数院校制订了经费总体安排和分年度安排表,并对已启动的建设项目投入了建设经费。
四、关于质量工程的主要问题
1、学校领导重视不够。各校对质量工程的重视程度、项目实施程度、经费支持力度不均衡。一些院校尚未制订经费总体安排和分年度安排意见,影响了建设经费投入和项目建设质量。
2、学校建设统筹规划不科学。一些院校未能结合自身办学定位来统筹规划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待提高,个别院校尚未建立起校、省、国家三级的项目评审体系和制度,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3、学校动员宣传不足。个别院校发动面不够广,贯彻落实力度不够大,申报建设项目不够积极,在动员广大教职员工深入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新一轮教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上还有一定差距。
4、获得国家级项目不多。目前我省本科高校共获国家级项目130项,厦门大学就占了95项,省属高校仅占34项。一些项目如在国家批准建设的国家级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420个中,我省仅5个,约占1.2%;在国家级教学团队100项中,我省仅3项,占3%等等。
5、项目立项建设的监控比较薄弱。一些建设项目被列为省级立项项目后,没有及时加强过程管理,导致项目建设水平不高,难以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项目本身应有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五、几点要求
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永恒主题。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表明今后我国高等教育的战略重点将由规模的增长转向质量的提高,这是高等教育在新时期和新阶段的必然选择。各高校要以实施质量工程为契机,及时地调整自己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把学校的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来,将提高质量贯穿于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