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组织完成了2007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工作。为进一步推进高校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技术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遴选确定了250个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并评选出20个200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推荐7个参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7个。其中,获得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个数前三名的分别是福州大学、厦门大学(并列第二)、福建师范大学(并列第二)、福建农林大学(并列第二),获得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个数前三名的分别是厦门大学(并列)、福建师范大学(并列第一)、福州大学(并列第一)、华侨大学(并列第一)。
6、组织开展2007年特色专业建设点评选工作。为进一步优化高等学校专业布局,推动专业改造和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努力形成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相适应的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结构,我厅组织开展了特色专业点评选工作,评选出2007年度省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21个,推荐参评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候选名单9个,其中,被评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15个(含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组织全省高校推荐参评国家级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89个,其中,被评为国家级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5个。其中,获得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个数前三名的分别是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并列第三)、福建农林大学(并列第三),获得省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个数前三名的分别是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获得国家级二类特色专业点个数前三名的分别是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
7、进一步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组织开展了本科院校教学工作水平预评估工作,制订了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4所高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方案,完成了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预评估工作,配合教育部完成了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
三、关于质量工程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质量工程领导和管理机制
参照教育部的有关做法,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成立了质量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质量工程的总体工作意见和政策措施。质量工程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鞠维强厅长担任组长,省财政厅陈小平副厅长、教育厅郑祖宪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等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具体负责质量工程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质量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各项目承担学校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校质量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