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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第七期高校系统处级干部进修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第七期高校系统处级干部进修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闽委教干〔2008〕7号)


有关高校党委:

  根据我省高校干部培训工作的需要,省委教育工委决定于今年上半年在省委党校举办第七期高校系统处级干部进修班,并纳入省委党校今年春季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关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2008年招生工作的通知》(闽委校〔2008〕4号)要求,为做好第七期高校系统处级干部进修班的招生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要求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了解当代世界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学习高等教育理论和高校管理知识。研讨新形势下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讨高校院系党政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到省内外高校学习考察。通过学习、研讨和考察,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培训对象与名额安排

  为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次培训班参训对象为高校的院长(系主任)。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本班培训时间两个半月,2008年3月3日-5月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时间两个月,2008年3月3日-4月30日,在省委党校,分别由省委党校、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理论、高等教育相关业务知识学习;

  第二阶段,时间十天,5月1日-10日,由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学习考察、交流研讨活动并进行小结。

  四、选派要求

  请有关高校党委严格调训纪律,认真按照本班次培训对象和名额分配的要求,尽快落实参训人选名单。选送的干部要着重考虑近五年来没有参加过培训的后备干部或需要重点培养的干部。参加培训的人选确定后,请各单位将本通知转发给学员每人一份,并于2月22日前将省委党校学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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