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努力增强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针对性。为使“安全教育周”活动真正收到实效,我们将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有关要求,每年确定一个“安全教育周”的活动主题。2008年“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的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4日,主题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主题相一致,为“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届时,省里将召开“福建省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领导发表重要讲话,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学校安全工作。各地各校也可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开展一些必要的宣传发动工作。
四、要围绕主题深化安全教育活动内容。2008年是开展“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的第一年,各地各校要按照安全教育主题,从各地各校安全工作实际出发,结合不同类别学校以及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生动活泼、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安全教育,并将这一主题贯穿全年安全工作始终。根据我省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各高等院校要突出以心理健康、宿舍管理、饮食卫生和消防安全等为教育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演练;中小学、幼儿园要突出以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寄宿生管理和消防安全等为教育内容,注重提高广大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教育活动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的教育主题,悬挂安全教育标语,编写安全教育简报,观看安全教育录像,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进行国旗下安全教育专题讲话,有条件的学校还应结合学校应急预案,举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等,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时,还应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及学生党员骨干的作用,真正把安全教育周活动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安监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校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中,还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以及综治、公安、交通、文化、卫生、建设、工商、消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沟通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共同抓好“安全教育周”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请于4月10日前书面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传真:0591-87824522,邮箱:whs-117@163.com)。教育活动期间,省教育厅将抽调相关人员,对各地各校的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