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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6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6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闽会考【2008】7号)


各设区市会考办: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闽教基〔2006〕76号)和《关于2008年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暨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的通知》(闽教基〔2007〕58号)的精神,2008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书面考试安排在6月14-15日举行,学业基础会考《信息技术》上机考试安排在6月16-20日举行。现将有关考试报名事项通知如下,请各设区市会考办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和考务工作。

  一、开考科目

  本次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开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信息技术。

  二、报考对象

  1、修习完成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相应科目并取得学分的2006、2007级普通高中在校生。

  2、参加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部分科目未合格的考生。

  3、2006年9月实施新课程后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之外的学生和社会人员。

  凡是在2007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中违纪作弊被停考一年处理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报名。

  三、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截至3月31日止,各地可根据辖区实际进行安排,设区市会考办于 5月10日前必须将考生报考数据库、考生增减数据库、信息技术上机考试考点数、试卷需求清单(必须加盖公章)等材料报送我办。

  四、报名办法

  1、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以集体报名方式参加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的社会考生,已建立会考考籍档案的,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尚未建立考籍档案的,先建立档案后再进行报名。

  3、个别社会人员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的,到户籍所在地会考办报名。

  4、今年的报名工作仍然由学校、县(市、区)会考办、设区市会考办使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管理系统》“中学版”、“县市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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