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表。
7、学位、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9、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免试审批表或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有关证明。
10、教育管理人员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
11、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
12、获奖证书(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论文集及第二作者以后的论文只需附复印件,不必送原件)。
14、教学人员近年至少2门课的教案,经校(院)教务部门审核的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15、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约3000字左右)。
16、高等学校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
五、今年我省事业单位将全面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认真做好评审和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的条件、送审材料等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将申报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天。对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予以推荐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上报。在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学校、设区市、厅(局)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六、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申报评审材料应齐全,表格填写应规范、准确、真实。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如材料有欠缺或不完整,不再向学校或个人通报增补,因材料不齐全或录入错误,影响评审工作,由申报人和单位自行负责。高职高专院校请于2008年4月20日-25日,本科高校请于4月25日-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省教育厅人事处(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