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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举办200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三)参赛要求
  1、市、县(区)所属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省级重点专业点的中职学校,凡有开设与竞赛项目相应专业的,都必须组队参加设区市举办的竞赛(选拔赛);其他市、县(区)所属中职学校也应积极报名参赛。
  2、省属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省级重点专业点的中职学校,凡有开设与竞赛项目相应专业的,都必须组队参加全省大赛;其他省属中职学校也应积极报名参赛。
  3、各地、各校参加全省大赛的成绩,将作为今后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质量评估和有关项目评审、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
  五、大赛表彰与奖励
  (一)对参加全省大赛的学生、教师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奖牌和获奖证书。其中,成绩合格的选手还将由省劳动保障厅核准后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全省大赛第1-5名的选手在原有技能等级基础上可晋升一级职业资格。
  (二)对获得全省大赛前3名的团员学生选手,可按程序申报“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对获得全省大赛第1名的教师选手,由省劳动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还将由团省委授予“福建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全省大赛第2-5名的教师选手,可按程序申报 “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还将由团省委授予“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三)对积极组队参加并取得团体优秀成绩的设区市和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技工学校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大赛经费
  全省大赛(第二阶段)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全省大赛(第二阶段)其他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统筹解决。
  七、大赛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联系电话、传真:87832565;电子邮箱:fjzj03@126.com;联系人:陈珘。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7611120;传真:87613610;电子邮箱:js605@126.com;联系人:郑姿春。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87866041;传真:87834434;电子邮箱:yyt @mitu.cn ;联系人:杨元挺。

  附件:1、200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略)
  2、200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代表队花名册(略)
  3、200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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