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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举办200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2.模具设计与制造技能竞赛
  (1)竞赛项目:注塑模具CAD设计与主要零件加工;
  (2)组队要求:竞赛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个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一名。
  3. 机电一体化技能竞赛
  (1)竞赛项目:①自动线安装与调试;②机器人。
  (2)组队要求:
  自动线安装与调试竞赛项目,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个代表队由2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一名;
  机器人竞赛项目,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个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一名。
  (二)中职学生组
  1.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竞赛
  (1)竞赛项目:①动画片制作;②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③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
  (2)组队要求:
  动画片制作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
  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项目,每3人一组,每代表队限报一组;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项目,每2人一组,每代表队限报一组。
  2.电工电子技能竞赛
  (1)竞赛项目:①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②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
  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
  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竞赛,每组2人,每代表队限报2组。
  3.烹饪技能竞赛
  (1)竞赛项目:①中餐热菜;②中餐面点;③中餐冷拼;④果蔬雕。
  (2)组队要求:每个代表队限报6人,每人限报2个项目(热菜、面点只能选报其中一项,兼报的可选择冷拼或果蔬雕)。
  4.数控技术技能竞赛
  (1)竞赛项目:①数控车工;②数控铣工;③加工中心操作。
  (2)竞赛内容:数控加工工艺与编程、程序输入、数控加工操作;
  (3)竞赛要求:按《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
  (4)组队要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技工学校(高级技校)代表队每个竞赛项目限报2人;福州、泉州、南平市代表队每个竞赛项目限报2人,其它设区市代表队每个竞赛项目限报1人。
  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竞赛
  (1)竞赛项目:①汽车维修基本技能,包括拆装、测量、故障诊断;②汽车二级维护。
  (2)组队要求:
  汽车维修基本技能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
  汽车二级维护项目,以校为单位组队进行竞赛,每代表队限报2组,每组2人,每校限报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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