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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举办200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举办200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闽教职成〔2008〕1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技工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展示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1个部门决定于2008年6月下旬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6个部门决定于10月中旬举办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为了促进我省职业院校重视和加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快培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并为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定于今年5月举办200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组
  高职学生组: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不分性别、年级;
  中职学生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级技校,下同)在籍学生,不分性别、年级;
  教师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二、比赛专业类别
  高职学生组设三个专业: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
  中职学生组设七个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烹饪、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美容美发;
  教师组设一个专业:数控技术。
  三、比赛项目和组队要求
  (一)高职学生组
  1.数控技术技能竞赛
  (1)竞赛项目:产品部件的数控编程、加工与装配;
  (2)组队要求:竞赛采用团队和个人比赛形式,团队赛每个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个人赛每个代表队限报1人。
  (3)竞赛要求:
  团队赛包括新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下级别的要求;
  个人赛按《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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