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福建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规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依照教育部新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做好我省中职学校规范专业名称和编制专业代码工作。
  四、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一)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开展省教育厅2008年重点课题-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省级行业型职教集团组建工作的指导,组织有关中职学校参加信息、汽车等省级行业型职教集团。指导和促进各设区市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的需要组建若干个区域性行业职教集团。
  (二)加大推动“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力度。加强对 “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落实35所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在紧缺人才的专业领域开展试点工作,明确试点专业和招生计划。
  (三)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广泛推行订单培养;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调研,加强管理,推动半工半读制度的建立;总结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严格实习管理,规范实习行为,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顶岗实习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培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双证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举办2008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五)加大教学改革和管理力度。贯彻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计划”,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质量观,建立灵活有效的学习制度,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完善电子学籍管理平台,健全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六)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管理。坚持从严治校、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中职学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检查和指导,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班主任、生管队伍建设。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七)积极推进闽台职业教育的合作和交流。配合厅港澳台办开展与台湾职业教育的合作和交流,通过人员互访、资讯交换、学术研讨等,促进两岸职业院校的友好往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指导我省3所中职学校落实《合作与交流意向书》事项,争取更多的中职学校与台湾职业院校进行实质性的合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