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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文联、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的通知


  各分赛区的选拔比赛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社区、校园和厂矿举办。在音舞节期间同时举办好激情广场大家唱、社区广场戏曲表演、健身舞、腰鼓等形式多样的艺术门类比赛,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扶持群众文化演出队伍,培养群众文艺骨干人才,营造福建人民迎奥运、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浓郁氛围。

  七、赛事安排

  各分赛区的组织报名、选拔初赛、复赛,必须于2008年6月5日前完成,并将参加分赛区决赛的作品填表于2008年6月10日前报送省音舞节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省组委会将于2008年7月上旬开始组成专家评委会赴各分赛区观摩决赛,评选节目。

  2008年10月上中旬在福州举办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部分获奖节目汇报演出。拟请省领导出席观看,省电视台进行电视录播。

  八、奖项设置

  本届决赛分别设立创作和演出金、银、铜及演出奖,设立部分单项奖。对组织工作出色和比赛成绩优异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匾)。

  九、组织机构

  成立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组委会,由四家主办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领导,聘请省领导担任组委会名誉职务(名单另发)。组委会办公室(省文化厅社文处)。联系电话/传真:0591-87118137。

  十、其他事项

  1、为维护赛事权威性和公正性,设立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监审组。监审组由中共福建省纪委驻福建省文化厅纪检组与音乐、舞蹈界部分权威人士组成。

  2、各分赛区在举办赛事期间(尤其是户外演出),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演出场地安全责任制度,责任到人,切实落实。

  3、各分赛区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各分赛区组织办公室机构、实施方案、重点作品创作进展、赛事安排等相关情况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

  4、根据各地报送的重点作品创作情况,组委会将于近期召开省重点作品改稿研讨会(改稿会地点另行通知)。

  5、《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决赛作品报送表》可在海西文化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fjwh.net/)。

  附件: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决赛作品报送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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