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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基本信息项

  说明:
  1、待就业毕业生指,有就业愿意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所有待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前必须填写此表;
  3、学校可以在登记表基本信息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内容和项目;
  4、学校应妥善保管每一位待就业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并注意保密,保
  存期二年,超过保存期后予以销毁。

  学校名称:                          编号:
姓 名

 

性别

□男  □女

入学前户口所地在

省(区)     市(州)

所获学历

□专科(高职)  □本科  □硕士  □博士

所学专业

 

家庭(父母)

联系方式

电  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离校后本人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  编

你认为自己目前没有就业的主要原因是:

□没有获取足够的就业信息

□没有自己满意的单位

□其他原因(请注明)                

毕业时户档去向:

□保留在学校

□转回家庭所在地

□保留在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

□不清楚(请注明原因)                 

 

需要学校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吗?

□需要  □不需要

目前你最需要得到的帮助是:

□就业信息

□就业指导

□技能培训

□其他(请注明)                    

如半年后仍未就业,是否会去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失业?

□会   □不会  □看情况再说

本人声明

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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