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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并已经实施。(2分)

  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尚未实施。(1分)

  (14)需求信息收集发布情况

  年度用人单位需求岗位数量/毕业生总数=A

  A≥2(5分)

  A≥1.5(4分)

  A≥1(3分)

  A≥0.8(2分)

  A≥0.5(1分)

  (15)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数

  用人单位数/毕业生总数=A

  A≥15%(3分)

  A≥12%(2分)

  A≥10%(1分)

  (16)开展就业见习情况

  学校建立的就习基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50,提供的就习岗位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1。(4分)

  学校建立的就习基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30,提供的就习岗位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3:4。(2分)

  (17)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

  出台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具体措施,有不少于5名的毕业生参与基层就业项目。(2分)

  出台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具体措施,毕业生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的数量少于5人。(1分)

  (18)就业指导课安排情况

  编发或征订就业指导教材,就业指导课为必修课,并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等。(6分)

  就业指导课为必修课,并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4分)

  就业指导课为选修课,并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2分)

  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1分)

  (19)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活动情况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并有学生取得二等以上奖励。(4分)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并有学生取得三等以上奖励。(3分)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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