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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新农村商网冬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新农村商网冬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 的通知
(宁商通[2007]02号)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商务部于去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成功举办了“新农村商网秋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发挥商务部新农村商网“网络传信息,助农解难题”的作用,切实为农民办实事,商务部定于2007年1月15日至2月10日举办“新农村商网冬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冬季对接会”)。请你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合开展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本地销售产品信息

  (一) 选择销售产品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通过了解当地冬季农副产品销售情况,选择确定本地区产量较大、有跨省销售需求的大宗农副产品作为“冬季对接会”的主要购销对接对象。

  (二)收集上报销售信息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动员基层商务部门和本地区农业主要部门共同搞好这项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县、乡重点开展农副产品求售信息收集工作。求售信息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产地(县、乡、村)、规格、质量标准、数量、参考价格、联系方法、信息有限期,及其他求售者认为需要介绍的信息(上报表格见附件1)。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求售信息进行核实,务求真实、准确、有效。求售信息可采用传真和网上报送两种方式上报。从1月12日开始报送销售信息,在2月1日前各地至少报送100条求售信息,对接会期间持续报送。

  二、推荐采购商

  各地要推荐不少于20家农副产品流通、收购企业,组织企业报送农副产品求购信息。求购信息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求购产品的种类、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参考价格、联系方法及其他求购者认为需要介绍的信息等(上报表格见附件2)。求购信息可采用传真和网上报送两种方式上报。从1月15日开始报送销售信息,在2月1日前各地至少报送50条求售信息,对接会期间持续报送。

  三、做好对接会组织、宣传工作

  本次对接会由我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宁夏商务信息中心与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冬季对接会”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加强与当地农业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信息准确、真实、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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