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08年度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考核的通知
(宁科[2009]132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市2008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阶段实施进展情况,做好省科技厅、财政厅于7月份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考核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对2008年度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考核的通知(苏科成〔2009〕203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局组织项目初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6月19日至6月23日(附件2)
二、检查内容
认真对照项目合同内容,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展与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具体内容为:①研发进展情况,包括技术质量指标达标情况、知识产权情况、重大技术突破情况等;②产业化工作情况,包括基建、生产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有关环保设施及辅助设施建设等;③经费到位与使用管理情况,包括省拨、地方匹配及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的到位情况,专户管理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支出与预算相符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④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包括合同规定的销售任务完成情况;⑤管理情况,包括企业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相关制度建立情况;⑥其他情况,包括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等情况以及有关重大事项。
三、检查程序
1、企业对照项目合同要求进行自查,并提供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附件3)一式六份及电子档,于6月22日前通过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并通过项目季报填报和审核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www.jscgzh.cn,上传报送电子文档。
2、市科技局于6月19日至6月23日组织专家,会同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 沈超 电话:83639290
市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申辰 电话:83366902
附件1、关于对2008年度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考核的通知(苏科成〔2009〕203号)(略)
附件2、项目初查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