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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九)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学校档案、保密工作;指导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承办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制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计划财务科。

  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教育项目的立项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组织审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承担全市教育事业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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