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暂行)的紧急通知
(宁商(改)发[2008]25号)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
近年来,全国和我区成品油市场多次出现异常波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努力,我区成功的应对了市场异常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今年一月,我国又出现了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使全国煤电油运面临严竣的形势。根据全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为建立长效应对机制,防患于未然,现将《宁夏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宁夏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暂 行)
为确保国民经济平稳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生活日常需要,防止因成品油供需失衡,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状态
(一)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在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道路交通运输不畅、国际国内市场供应严重失衡等突发事件下,全区汽油、柴油供需关系突变,导致大范围、多数经营企业限供、停供成品油的市场状态。
(二)市场异常波动表现为:全区三分之一以上加油站、四星级以上加油站、国省道和市县主干道加油站出现汽油或柴油三天以上断档供应;全区汽油或柴油每天投放量不足2200吨,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商业库存低于储油量的70%,一周内无后续油源补充。
(三)市场应急状态由自治区商务部门依据各地市场监测数据和抽样调查反映的供需状况确定,并在行业内宣布,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
(四)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市场保供应急预案,由自治区商务部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商务部报告。
(五)自治区商务部门根据市场需求缓解状况,宣布取消市场应急状态,停止执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二、应急状态组织指挥机构
(一)在应急状态下,自治区成立应急状态指挥部,自治区有关部门、主要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协调增加计划供应、运输管制、费用补贴等重大事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