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安委会和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最近省里即将进行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督查为契机,在前一阶段普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再次组织对校园治安、学生校舍、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防火安全、饮用水、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活动管理,注意师生生命安全。期末和暑假期间,各学校如有组织学生夏令营和参观旅游等外出活动,一定要将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队,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由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要严格审批手续,要制定安全预案,并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不准到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暑假期间组织师生赴京观看北京奥运会的学校,要特别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遵守奥运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教育,树立良好形象,当好文明观众,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开展家校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暑假的安全工作。暑期放假时间长,天气炎热,不安全的因素增多,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和沟通,有条件的学校在放假前应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安排老师进行家访,印发《告家长一封公开信》,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开学时间,假期学生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等,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子女,确保子女的安全。尤其要针对我省外来工子女逐年增加,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看管子女时间相对较少的实际,敦促外来工家长高度重视子女的健康和安全,共同做好外来工子女的各种安全防范工作。
六、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校园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各单位的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学校领导要在岗带班,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值班电话,确保校内外信息畅通。假日期间,发生各种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