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评价。如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学生成绩评定中存在的误区及对策,普通高中学科模块评价,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教师考核制度改革,学校评价改革的方向及途径等。
5.管理。如校(园)长的课程和教学管理,农村学校课改有效推动的经验,农村控辍的有效举措,学习型组织的建设,班主任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高中新课程的选课指导与管理,班级管理理念与模式的创新,课改推进与保障机制的建设等。
6.课程。如新课程理念的理解及对实践的指导、高中新课程结构的设置与实践研究、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地方课程与学校(园)课程的开发、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通用技术课程的管理和开设等。
四、征文要求
1.有现实的针对性。立足实际,针对现状,思路清晰,富于创新。
2.有典型的问题性。基于问题,着眼解决,观点鲜明,剖析到位。
3.有较强的可读性。标题新颖,文字活泼,事例生动,个性突出。
来稿文体不拘,可以是理论文章,也可以是经验总结、教育随笔、教学反思、教学设计等。征文篇幅在4000字以内为宜,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其参赛资格,已公开发表或已获奖的论文,不得参评。
五、截稿日期
征文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评审颁奖
1.奖项设置
奖项分为幼教、小教、中教三个组别,每个组别各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时,还将根据各地和学校的组织情况,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
2.评审颁奖
成立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教育厅副厅长刘平兼任,评委由知名教育专家、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和教育厅有关处室、福建教育杂志社有关人员组成。
评审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初评、复评、终评三评三审的形式对来稿进行认真审阅,最终评出各个等级的获奖作品。
获奖作者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在《福建教育》等刊物公布并择优刊用。
七、几点要求
1.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充分重视,把本次征文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