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档案交接工作会议的通知
(闽教办学[2008]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报到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08]27号)第二条“从2008年起应届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的规定,经研究,现将今年我省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档案交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的交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对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强保密措施,提高毕业生档案交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各高等学校要认真核对毕业生档案去向,归类整理,编码造册,密封包装,便利接收方核对、清点、签收。
三、设区市教育局要根据与毕业生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认真核对毕业生档案,有具体问题应及时与高校沟通并向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
四、毕业生档案集中交接的地点:福州屏山大酒店,地址:福州市华林路树兜12号。
五、毕业生档案集中交接的时间:2008年7月29日(一天),外地同志28日到福州市屏山大酒店服务总台报到并办理入住手续,本地同志可在29日上午8:00直接到会场。
六、各设区市教育局人事处(科)、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员参加毕业生档案集中交接工作会议的人数限定2名。请于7月25日之前将与会人员姓名、性别,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教育厅高校学生处。传真号码:0591-87844868,电子邮箱:jxtxsc@126.com。
七、会议期间与会同志的食宿由会务组安排,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八、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设在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档案集中交接工作的具体事宜,可与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33262。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