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社区教育的意见
(闽教职成〔2008〕26号)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精神,着眼于国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全局,努力构建海峡西岸学习型社会,现就进一步加大全省社区教育工作力度,加快我省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社区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省社区教育有了很大发展。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单位综合利用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在职职工、下岗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了多种内容、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使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社区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力地促进了海峡西岸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各地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社区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面向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把社区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作为促进和谐、增进稳定的社会工程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抓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社区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明确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发展社区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加强政府统筹力度,发挥有关部门(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整合社区各类教育资源,创建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形成以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为骨干,社区内中小学、居民小区办学点、村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三级网络。
今后一个时期社区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对我省社区采取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整合社区教育资源,拓宽社区教育途径,创新社区教育方式,在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先进单位、社区教育实验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到2010年,沿海地区城乡要普遍开展社区教育;闽北、闽西地区设区市要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有重点地开展社区教育试点工作,全省各设区市的城区社区教育居民参与率普遍达到20%以上,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的社区居民参与率普遍达到50%以上。2012年,初步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