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福建省中小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阶段总结暨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闽教办体〔2008〕3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稳妥推进,经研究,定于9月中旬召开全省中小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阶段总结暨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9月10日-12日(10日下午报到,12日上午离会)
二、地点:福州屏山大酒店
三、参加人员:各设区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科)或负责体卫艺工作的处(科)长1人,体育专干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