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认真实施工作效率登记制度。根据上级机关布置或委厅领导意见,要求各处(部、室)共同配合限时完成的工作事项,其牵头主办部门均要实施工作效率登记制度,合理规定完成任务的时限,适时在《工作效率登记表》中记录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并报送厅效能办汇总;接到任务的处(部、室)要确定人员认真抓好落实并经集体研究审定后按时报送,保质保量完成。办理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一个依据。
各处(部、室)要在这次开展的专题教育活动中,安排一定时间,以处务会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围绕“服务学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这个主题,认真对照各项规定查摆存在问题,研究改进工作措施。要通过自找和互相查摆、征求和收集意见,明确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了解基层诉求和愿望,端正态度,促进整改。要举一反三,力争从一些苗头和个别反映中,查找出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并围绕“重运作、重实效、重处室、重经办”的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分解到相关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各处(部、室)查摆及整改意见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报机关效能办,以配合及时跟进,抓好督查,确保每一项任务要求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有效提高“三服务”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密切联系服务基层
在开展“服务学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专题教育活动中,要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的机制,完善联系服务基层制度。
1、调整联系服务单位。按照中央《
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委厅机关联系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制度。根据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变动的实际,对领导和机关处(部、室)挂钩联系服务基层高校和直属单位进行调整(见附件一)。
2、明确联系服务主要内容。
委厅领导:(1)参加所联系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及所分管厅属单位、学校的基层党组织上党课及党日活动(每年各一次,其中所在支部每年应不少于4次);(2)看望慰问基层干部、优秀教师(专家)、困难教职员工、援藏援疆支教驻村挂职干部(家属)、离退休老干部和党外人士代表(每年一次);(3)开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党建思政工作专题调研(每年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