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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宁商(改)发[2008]81号)


五市商务局,中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西北宁夏分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公司、宁夏兰星石油销售集团公司、宁夏兴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隆鑫源经贸有限公司: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矛盾突出,我区柴油市场供应也出现了部分短缺,影响到部分地区重点工程建设,为保证区内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受影响,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有关企业必须加大柴油采购量,开展正常的批发零售经营活动,所属加油站不得挂“停供柴油”标牌,保证近期全区各地重点工程建设不受影响。
  二、必须主动与五市商务局联系,及时了解当地市场需求情况,灵活调整供应进度。中石油位于吴忠市区、红寺堡区的加油站必须保证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每周用油计划,实行定点定向供应。
  三、中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对宁夏周边地区过往车辆实行局部限额限量供应柴油,禁止加油站给油罐车、大桶用油户加油。对参与倒买倒卖、囤积居奇、有意造成断档供应的加油站负责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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