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政府效能建设年”活动,把效能建设作为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抓手,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办事效率;厉行节约,规范职务消费,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努力为商务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而做出努力。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党的建设和商务工作总体规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加强和完善“一岗双责”制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处室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带倾向性的问题。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和情况反映等制度,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要拓宽监督渠道,定期不定期地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商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每年召开一到两次情况通报会或者座谈会,充分发挥与我厅联系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采纳和答复他们的建议。要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继续通过“一把手”进直播间、答复热线、接受采访等形式,接受监督,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