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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四、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十)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现代农业的发展活力。一是全力推进现代农业综合实验区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开发试验核心区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各项改革向深层次发展,力争使之上升为国家战略(市农委牵头)。二是加快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编办、财政局、教育局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扩大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新增20个整村流转。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继续把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两条“红线”(市国土资源局、农委负责)。三是探索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有效形式。建立3-5个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联户经营组织,抓好3个国有林场改革(市林业局、农委负责)。四是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40个,培养示范社20个(市农委牵头)。五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后续效应的监测考核,组建3家村镇银行,继续做好同江市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规模,组建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社,初步建立起支农金融服务体系(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负责)。
  五、完善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十一)加快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方式。一是抓好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和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装备,加强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体系、检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抓好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循环经济建设,进一步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局、统计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二是强力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在建项目全面完成。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环境保护调节机制。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加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工作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努力保护好我市独具魅力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特殊功能区和黑瞎子岛,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城市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30天以上,努力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市环境保护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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