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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2008-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2008-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教监[2008]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各单位(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系统2008-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八年八月六日

  福建省教育系统2008-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水平,实现治理教育乱收费两年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在持续中提升,在提升中创新,在创新中求得实效。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用制度规范教育收费,筑起防治栏杆,树立治乱的权威。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不能为”的保障机制;通过思想教育形成“不愿为”的心理防线;通过监督惩处,形成“不敢为”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要求
  规范教育收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今明两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全国纠风工作会议要求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教育乱收费治理任务。我省的工作目标是争取2008年底治理教育乱收费形势根本好转,再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实现治理教育乱收费两年工作目标。
  (一)阶段目标
  1、第一阶段
  (1)时间:2008年6月-12月31日。
  (2)任务: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自上而下实施,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3)目标值:
  教育收费规范校达70%以上;
  教育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单位)教育收费规范率达70%以上;
  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达60%以上。
  2、第二阶段
  (1)时间: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2)任务:自下而上全面开展治理乱收费,实现治理目标。
  (3)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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