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配发学生近视预防宣传教育资料的通知
(闽教办体〔2008〕3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推动各地中小学校学生近视预防工作,教育部体卫艺教司委托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有关专家对眼保健操进行了修订,同时组织编制了眼保健操宣传资料和近视预防宣传手册。现将教育部体卫艺教司派送的眼保健操资料配发给你们,请将其分发至中小学校,并督促各中小学校充分利用该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近视预防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