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2.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将农村土地流转作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发展的重要手段,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坚持聚零为整、规模经营,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鼓励大户、合作社等经营流转土地,探索农村规模土地流转新路子,加快全市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步伐。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及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变,土地用途不变。鼓励以转包、互换、股份合作、出租、转让等多种形式流转农村土地。加大对土地流转的扶持力度,制订鼓励农户积极参与流转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农业科研单位、新型科技农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土地规模经营或与原承包农户实行合作规模经营。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土地流转签证制度等,逐步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土地流转程序。建立农地流转的供给市场,组建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监管中心,以乡镇为单位,依托农经部门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行政村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县乡两级土地流转中心配备人员、场所和资金,明确职责,为土地流转供求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实现土地流转的阳光操作、公平交易。坚持对原承包户惠农政策不变,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确定转包费、租金和转让费,并签订完备的流转合同,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完善仲裁制度、方法,完善被征地农民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职权责任,深入组织实施,抓好典型建设,完善防范机制,加强考核激励。通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中介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广泛施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扶贫开发“雨露计划”,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从多方面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从而带动农村土地流转。2010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5万亩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3.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林木资源流转体系,规范林木资源有序流转。组建林业要素市场,搭建资源流转平台,制定林木资源抵押贷款、林业保险的实施办法。鼓励引导林农组建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林业生产规模化程度和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建设平原林改示范区,重点在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保险、林业资源评估等方面探索经验。2010年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林业园林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漯河银监分局等部门负责。
4.完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农信社县级联社股权改造和产权改革,整合城区农信社资源,着手筹建区域性农村商业银行。加快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步伐,推动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吸引省外银行机构来我省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组建村镇银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