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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连江尚德中学继续举办“老区宏志班”的复函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连江尚德中学继续举办“老区宏志班”的复函
(闽教基〔2009〕24号)


省老区办、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你们《关于要求继续在连江县尚德中学举办“老区宏志班”的函》(闽老办函〔2009〕6号)悉。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的意见,经研究,同意你们和尚德教育基金会以全额资助的方式今后三年继续在连江县尚德中学举办“老区宏志班”,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函复如下:

  1.2009-2011年,连江县尚德中学“老区宏志班”每年面向我省重点老区县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应届初中毕业生30名,其中龙岩9名、南平9名、三明招收7名、宁德5名。具体分配到县的名额由相关设区市老区办商设区市教育局确定。

  2.连江县尚德中学“老区宏志班”招生要纳入生源所在地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录取条件等招生细则请商各生源地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后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工作。

  3.请相关设区市和老区县教育局支持“老区宏志班”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招生录取程序并实行公示制度,确保年度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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