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府办〔2008〕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河源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承诺办好的“十项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市防灾减灾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锐意创新、不断优化、创立品牌”的建设观念,按照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的要求规划建设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全面提高城乡水利防灾减灾能力,使城市水环境、市民居住环境、招商投资环境均得到明显改善,把水利工程建成民生工程。
二、工作目标
全市列入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11宗,其中城市防洪工程7宗,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宗,工程总投资8.92亿元。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总投资5.46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61.2%;已开工城市防洪工程7宗,已建成城防堤长111.83公里,占总堤长的66%;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开工建设3宗,其中已完工验收2宗(龙川县上板桥、黄江水库);连平县瓮潭水库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水利厅现场审查,正在审批中。
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在建和未建共9宗。其中:市属的市区城市防洪工程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源城区老城防洪堤工程由源城区政府组织实施;东源县城市防洪工程由东源县政府组织实施;和平县城市防洪工程由和平县政府组织实施;龙川县城市防洪工程由龙川县政府组织实施;紫金县城市防洪工程和白溪水库安全加固工程由紫金县政府组织实施;连平县城市防洪工程和瓮潭水库安全加固工程由连平县政府组织实施。
三、资金投入与筹措
目前,全市在建9宗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仍需投资120771万元。其中龙川县城防工程总投资30089万元;连平县城防工程总投资17799万元,瓮潭水库加固工程总投资1354万元;和平县城防工程总投资14075万元;紫金县城防工程总投资12459万元,白溪水库加固工程总投资2033万元;东源县城防工程总投资12896万元;源城区城防工程总投资9623万元;市级城防工程总投资20443万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