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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的通知
(河府办〔2008〕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源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河府〔2007〕86号)精神,抓好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促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河源市贯彻〈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目标规划和2004-2010年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粤教基〔2007〕48号),切实解决河源市特殊教育学位紧缺问题,推动特殊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在市区建设1所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面向全市招生、最后在校生达到600人左右,涵盖盲、聋、弱智儿童教育班和高中职业教育班的综合型市特殊教育学校。规划总投入约2500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用)(见附件),工程分三期建设。
  (一)第一期:2008年-2009年9月。2008年1-4月确定学校建设用地的规划和建设资金的筹措,8月前做好校园规划、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9月动工兴建,2009年9月第一期工程(含配套设施,下同)建设完毕,交付学校使用。计划投入资金1100万元。开设聋、弱智儿童教育班。
  (二)第二期:2009年9月-2010年9月。第二期工程(含配套设施,下同)建设完毕,交付学校使用。计划投入资金800万元。逐步增加聋、弱智儿童教育班,增设盲儿童教育班。
  (三)第三期:2010年9月-2011年9月:第三期工程(含配套设施,下同)建设完毕,交付学校使用。计划投入资金600万元。逐步增加聋、弱智、盲儿童教育班,增设高中职业教育班。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期:2008年-2009年9月。
  市规划建设局在2008年4月前做好学校建设用地规划,上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市财政局在2008年4月前做好学校第一期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上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市重点办在2008年8月前做好校园图纸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9月动工兴建,2009年9月完成第一期工程建设,交付学校使用。市教育局做好开设聋、弱智儿童教育班的师资、招生计划等准备工作。市人事局和市残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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