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体育学校:需资金530万元,其中市财政负责安排480万元(含省专项补助资金),学校自筹50万元。工程2008年8月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5.市技工学校:需资金8700万元,按五届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办法进行筹措,即市技工学校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000万元;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专项补助款3040万元;市劳动保障局、市技工学校2008年争取省有关部门支持1000万元以上;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按照市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补助标准安排资金解决。工程2008年7月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二)源城区续建、扩建5所学校约需资金2220万元,其中扩建4所学校约需建设资金720万元,分别为高莲小学120万元,江源小学260万元,黄子洞小学160万元,新塘小学180万元;文昌学校续建需1500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资金由源城区政府负责筹措,市财政按照2007年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中小学续建、扩建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温文斐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梁志军、市教育局局长苏晖、源城区副区长何伟良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体育局、市拆迁办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源城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确保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市区学校续建、扩建和改造资金的足额到位。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学校续建、扩建和改造项目规费实行减免。
(三)落实责任。教育部门要将2008年市区中小学续建、扩建和改造有关资金落实、工程进度跟踪、招生计划等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拆迁、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负责解决好学校续建、扩建用地问题。市重点办和市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计划抓好施工和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装备,确保项目准时交付使用。
(四)强化管理。市重点办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坚决杜绝 “豆腐渣”工程。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施工期间学校管理工作,处理好施工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做到既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工作,又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并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同时,要以续建、扩建和改造为契机,推进学校绿化美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学校环境。
(五)配足师资。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各学校扩大招生的计划,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及时将教职工编制下达到教育部门,保证学校扩招后有足够的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