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诚信惩戒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全社会资源共享的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对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提高企业的诚信水平。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政府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得到落实。
--健全基础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基层监管力量得到充实。加强技术基础建设,推进各类质量信息、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管与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农业局牵头)
1.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套制度。制订和完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监督抽查、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和发布、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等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2.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监督和指导各县区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继续组织收缴并销毁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
3.全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真抓好标准化的宣传培训和示范引导,监督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事生产。加大对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以及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强化监督执法。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例行监测的基础上,针对我市的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蔬菜、水果和生猪产品的专项监督检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5.抓好预案建设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着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检测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产品药物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高端项目的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