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力争在2011年农村所有食品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食杂店建立进货台帐制度。
--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以上餐饮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保持100%,乡镇进点屠宰率保持95%以上。
--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城镇、农村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城镇、农村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95%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实现对重点产品的质量动态监管,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产品出口生产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出口食品备案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三)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健全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以及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联合打击局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新闻发布制度不断完善。
--健全动态质量监控机制。全面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生产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食品和消费品的企业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动态电子监管。
--健全激励带动机制。开设河源市“市长质量奖”,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综合质量和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全面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创名牌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注重质量、争创名牌的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我市质量振兴事业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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