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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
  三、资金投入和筹措
  技能性培训1万人,按每人800元计,共需800万元;引导性培训2万人,按每人500元计,共需1000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省财政支持1000万元,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县区筹集7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县区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要求,对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基本情况,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方案,指定1名联络员,并于6月上旬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人:杨建明;联系电话:3338898,13827806899)。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要在2008年上半年开始组织实施。在全面启动实施前,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和鼓励农村劳动力积极参加转移就业培训。
  (三)第三阶段:评估验收。2008年底,市对各县区工作开展的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进行评估验收,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县区进行通报表扬。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作为重要职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成立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杨耀初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邱荣辉、市劳动保障局局长杨兰光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移民办、市扶贫办、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由杨建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相关责任,确定专人具体组织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全面开放,免费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劳动保障服务。大力开展“春风行动”,并逐步形成制度,使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前,在县区、乡镇(街道)得到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进城后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得到职业介绍服务。帮助规范用工企业招收务工人员,缓解缺工问题。要加强对劳动保障协管员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作用,使之协助好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调查摸底,做到本地劳动力资源底数清、择业(培训)意向清、技能状况清、用人单位需求清。
  (三)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和统计制度。参照城镇登记失业制度,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自愿登记与定期组织调查摸底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制度和相应的统计制度。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年要组织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主动上门为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办理转移就业登记,建立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参加职业培训、参加社会保险等内容的信息库。要开展农民工情况调查,建立农民工信息库。要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季度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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