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2008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府办〔2008〕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2008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河源市2008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政府承诺2008年办好的“十件实事”,确保完成1.3万户农村贫困户(其中移民7000户)的危旧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坚持农户为主、政府帮扶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整村推进、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积极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和省属水库移民危旧房改造。
二、工作目标
(一)2008年底前,帮扶6000户贫困农户危旧房改造,每户80至100平方米。具体任务为:源城区100户,东源县1400户,和平县1200户,龙川县1300户,紫金县1000户,连平县1000户。
(二)2008年底前,帮助省属水库移民7221户32495人房改,解决移民住房难问题。移民房改工作采取统一规划,分类实施,总建筑面积为58.5万平方米。
三、资金筹措
(一)贫困农户危旧房改造,按每户补助4000元的标准,6000户共需补助资金2400万元。由各县区扶贫办根据任务作出具体实施计划。主要通过六个方面解决补助资金:
1.争取省扶贫办(省财政)支持部分资金;
2.深圳市对口帮扶资金安排2110万元;
3.市财政安排150万元;
4.各县区财政共安排100万元;
5.参与挂钩扶贫的单位、干部扶持50万元(直接用于单位挂钩村贫困户、干部挂钩户建房)。
(二)省属水库移民房改造,2008年资金安排11611.796万元,用于移民房屋改造和房改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建房补助标准为:库区移民人平补助3600元,面上移民人平补助1800元。移民房改面积应达到人均18平方米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帮扶农村困难群众和移民开展危旧房改造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张丽萍副市长任组长,袁成章同志任副组长,市扶贫办、市移民办、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两办公室,分别设在市扶贫办和市移民办。市扶贫办负责6000户贫困户旧危房改造工作,市移民办负责7000户水库移民住房改造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农房改造工作机构,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农村贫困户农房改造工作情况,以加强对农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促进农房改造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