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区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2008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5.全市东江两岸万人以上街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2010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四、资金筹措
(一)生态工程
1.生态县建设:主要通过三种途径筹措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二是大力筹集社会资金;三是加强项目整合;四是各级政府投入。
2.市县级生态公益林建设:参照省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助10元,其中,市财政每年每亩负责2元,县级财政每年每亩负责8元。
3.水源林营造及林分改造:资金主要由省财政按每亩320元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环保工程
1.全市11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27.2万吨/日处理量,前期20.2万吨/日处理量,总投资约3.67亿元。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由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限为从签订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25年(含建设期2年)。
2.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总投资3500万元,力争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二期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争取省环保专项经费50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经费3000万元,市财政视当年财力情况给予一定专项补助资金。
3.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包括沿江路、东堤路截污管网、过江(新丰江)管道、泵站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由市财政投入资金1400万元,余额1600万元争取省支持解决。
4.市区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总投资3.4亿元,引进外资解决。
5.全市东江两岸万人以上街镇6座垃圾卫生填埋场: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争取省环保专项资金35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300万元。市、县财政可给予部分项目补助资金。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市环保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杨耀初任组长,市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环保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何明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成立市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副市长张丽萍任组长,市府办公室、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及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生态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邓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