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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用地规划、资金筹集方案、师资配套计划等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制定。

  四、资金投入和筹措

  (一)资金投入。今后4年,新增7.2万个学位要投入建设资金19.27亿元,新增教师工资及福利经费要投入9亿元,总投入约28.27亿元。其中,通过新建普通高中学校增加学位13500个,按每个学位投入3万元计,需投入4.05亿元;通过扩建普通高中学校增加学位28500个,按每个学位投入1.8万元计算,需投入5.13亿元;通过新建中职学校增加学位13000个,按每个学位投入4.1万元计算,需投入5.33亿元;通过扩建中职学校增加学位17000个,按每个学位投入2.8万元计算,需投入4.76亿元。

  在上述基础建设投入19.27亿元中,各县区财政负责筹措11.1亿元,市财政负责筹措8.17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负担6.49亿元,社会化资金1.68亿元)。根据市区人口发展趋势与全市中职教育发展布局要求,2007年-2011年,市属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要通过新建和扩建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学位20000个(其中中职17000个,普通高中3000个)。其中,市属普通高中通过扩建增加高中阶段优质学位3000个,需投入建设资金5400万元;市属中职学校通过扩建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学位7000个,需投入建设资金1.96亿元;通过新建1所中职学校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学位10000个,需投入建设资金3.99亿元。

  (二)资金筹措。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经费由市政府负责,县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经费由县区政府负责。市财政对各县区新增学位给予适当的支持。市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资金共6.49亿元,筹措途径如下:

  1.省补助资金。省政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专款补助资金约2亿元(含技工学校)。

  2.城市教育费附加。市直每年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划出600万元,连续5年,合计3000万元。

  3.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连续5年,合计5000万元。

  4.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5000万元新建河源工业技术学校。

  5.政府土地收益资金。5年内从政府土地收益资金中划出2.19亿元用于市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打造后发河源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实。要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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