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处置监所突发事件训练
各级监狱、劳教机关按照处置监所突发事件的预案,开展增强防范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协同作战训练。重点进行处置罪犯脱逃和劳教人员逃跑,罪犯暴狱和劳教人员骚乱,不法分子围攻监所,公共卫生事件,水灾火灾的实战演练。通过训练,提高监所领导的指挥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提高警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提高监所迅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6年3月-4月)。省监狱管理局和厅劳教局要根据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训练大纲》(待发),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和宣传动员、师资培训等基础工作。
(二)训练阶段(2006年5月-10月)。相关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组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分期参加学习、训练。在此阶段,也可以监、所为单位组织适当规模的阅警式,以检验训练成果。
(三)考核阶段(2006年11月-12月)。各地、各单位按照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训练大纲》的要求,对全体参加练兵的警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组织补训。也可组织基层单位开展练兵竞赛活动,做到以赛促训,着力增强基层和一线警察的战斗力。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月-3月)。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对岗位练兵活动进行验收总结。省厅将对岗位练兵活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抓好岗位练兵活动,省厅成立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对岗位练兵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岗位练兵活动的具体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岗练兵活动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相关省辖市司法局和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两局要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监狱劳教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好学习和训练,确保岗位练兵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检查。省监狱管理局和厅劳教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加强对岗位练兵活动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要加强对各监狱、劳教所的督查,将组织岗位练兵活动的绩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厅将适时组织检查组赴各地、各单位检查活动开展情况。